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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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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中山地税发[2005]216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
  为加强我市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着实做好2005年度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年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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