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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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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5]313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佛府办[2005]3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我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商局反映。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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