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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鼓励境内外企业在厦门设立地区总部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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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279号
【发布日期】 2005-11-16
【实施日期】 2005-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鼓励境内外企业在厦门设立地区总部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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