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9号)和《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锡政发(2002)93号)、《关于加强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02)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03)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建设、交易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