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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个体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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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17
【实施日期】
2005-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个体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
为探索抽样调查方法在服务业统计中的应用,同时也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5]117号)要求,决定在本市开展服务业抽样调查试点工作。本次调查对象为被抽中服务业法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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