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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实施日期】 2005-1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5〕98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全省建立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决定,2005-2008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强化节约意识,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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