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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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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5〕240号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实施日期】 2005-1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重庆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转换的意义
  推进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是适应科技进步、服务国家信息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让数字电视成为一个多媒体、多功能的信息汇聚交互平台,成为家庭实现信息化的重要载体,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沟通的十分重要的纽带和桥梁,为推进社会信息化、城市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整体转换的原则
  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必须遵循“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
  政府领导:市政府成立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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