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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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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5〕108号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实施日期】 2005-1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5〕10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黔东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黔东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抓好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9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生产加工源头做好食品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从2005年11月起在全州开展为期3年的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活动。   

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原则,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边整顿边规范,在整顿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的食品健康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黔东南州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质监局(名单附后)。各县市、开发区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此项整顿工作能有效进行。

  三、整顿目标

  (一)2005年11月--2006年3月。摸清我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企业的状况,建立全州食品加工业电子数据库,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二)2006年4月--2006年12月。基本完成重点产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顿工作。食品生产质量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得到有效监管。

  (三)2007年1月--2007年12月。巩固和深化整顿成效,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州食品监管长效机制。食品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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