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房山、门头沟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京煤集团: 为了加强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了《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6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房山、门头沟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京煤集团按照《指导意见》贯彻执行。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 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防范各类煤矿矸石山灾害事故和安全利用煤矸石资源,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