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5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成都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概念) 基本支出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