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扶持、促进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遵循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领域,形成政策性、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相互补充、平等竞争、有序发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二、积极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自主确定担保项目,积极拓展担保业务,为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扩大就业的各类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