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5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成都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概念)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项目类型) 项目按照支出性质分为行政事业性项目和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