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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5]144号
【发布日期】 2005-11-18
【实施日期】 2005-1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1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甘肃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甘肃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我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省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精神,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集中治“乱”,突出治“散”,注重治“本”,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
  工作目标:到2007年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破坏浪费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越权行政、擅自配置资源行为得到有效纠正;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状况得到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全省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高效永续利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采代探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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