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安徽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肥分行,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各有关证券、期货公司,各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安徽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从2005年起,将按照此办法对各有关金融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奖励。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安徽省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