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5〕58号     
【发布日期】 2005-11-19
【实施日期】 2005-11-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1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5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均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5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皖政秘(2005)68号)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办法
  1.自查。各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皖政秘(2005)68号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完成2005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评分,并于2006年1月20日前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文字报告并附表格,一式20份)。
  2.复核。为保证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06年1月底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下列情况:
  (1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