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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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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重动防[2005]第0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0
【实施日期】 2005-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重动防[2005]第03号
 
 
各区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近一段时间以来,本市各部门和区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严格按照“严监控,早发现,有预案,快处置”的原则,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全市禽流感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地开展。但目前国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断,呈蔓延扩散之势,并出现了人感染致死的病例,而本市时值候鸟迁徙高峰,且气候多变,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高发时期,本市防控措施的落实还有疏漏之处,防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近期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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