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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5]171号
【发布日期】 2005-10-24
【实施日期】 2005-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5]1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建设厅、民政厅《关于转发建设部、民政部 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 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要求,为做好我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廉租住房的需求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内容
  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
  (二)主要指标
  1、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
  2、低保家庭居住状况,包括房屋坐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面积、房屋类别、房屋成套、房屋设施等。
  3、享受廉租住房情况,包括是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三)调查方式
  调查采用入户调查与查阅产权产籍、公房租赁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区建设局(房产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含建制镇)人员根据街道办事处(镇)的具体数量及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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