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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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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滁政[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11-21
【实施日期】 2005-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滁政[200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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