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栖政发[2005]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59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烟政发[2005]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对农村五保对象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