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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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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聊政办发〔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11-21
【实施日期】 2005-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实施。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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