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05]13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1
【实施日期】 2005-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临沂市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
 

  为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确保2007年底实现五保集中供养目标,根据全省敬老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05]4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临沂市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2007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