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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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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晋中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高政办发[2005]132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高政办发[2005]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2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统一要求,从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启动了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乡镇煤矿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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