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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浦江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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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浦政办发〔2005〕109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浦江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浦政办发〔2005〕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我县投融资环境,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推进浦江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可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机构所处微观层面的外部金融环境,是金融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直接关系到我县经济的加快发展能否得到充足而有力的信贷支持。按照新时期金融机构作为独立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生态发展的基本要求,今后,金融生态将成为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之一。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推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创建“信用浦江”、“平安浦江”、“和谐浦江”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维持金融体系稳定、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县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延续和深化。
  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文明信用环境以及“企业信用评级”、“信用村”、“信用户”的评比等活动,全县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金融生态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但我县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尚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诚信浦江建设的任务仍很繁重。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的观念,切实增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信贷资金的聚宝盆”意识,切实把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当作优化发展环境、有效配置金融资源、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一五”发展规划,密切联系我县经济和金融发展的现状,积极推进信用环境、制度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设,以增强地方经济吸引金融资源的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调整,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营造“内外环境和谐协调、经济金融良性互动”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信贷征信体系。保持全县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2、构建规范的制度环境。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产业结构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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