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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棉花加工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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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5〕11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棉花加工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我省坚持开展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棉花加工秩序的好转,保障了棉农的合法权益。但今年我省棉花生产因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受损严重,国内棉花需求继续快速增长,棉花产需缺口扩大,加之我省棉花加工企业数量增长过快,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导致棉花加工过程中一些不规范问题有所抬头:有的企业收购加工超水分和混等混级棉花,不排除异性纤维,特别是利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两小一土”设备非法加工棉花在某些地区相当严重,造成棉花资源浪费、质量下降;有的企业未获取资格认定,非法加工棉花。据统计,目前我省无证加工棉花和“两小一土” 非法棉花加工点超过了有证企业数,干扰了正常的棉花加工和流通秩序。为确保棉花产业和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保障棉农的合法权益,规范棉花流通秩序,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于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在全省开展棉花加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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