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实行联合征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加强,税收收入逐年稳定增长。但随着运输市场的繁荣和发展,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征管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税收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运输市场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05年11月25日起,对全市营运车辆地方税收实行联合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征管机制,实行联合执法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地税部门牵头,交警、运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营运车辆地方税收联合征收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地税部门要以县、市分局为单位,组建专门征收班子。各联合征收组成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