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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限期整改操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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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诸国税政[2005]205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诸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限期整改操作的通知》的通知
(诸国税政[2005]205号)


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四科、店口税务分局、稽查局、计划征收科:
  现将《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限期整改操作的通知》(绍市国税流(2005)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施限期整改的对象暂限于纺织(包括织袜)、服装、印染企业和农副产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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