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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上海印刷集团、市新闻出版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近年来,新闻出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促进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8号),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本市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上海印刷集团及所属单位、市新闻出版局机关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上述各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已获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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