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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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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教后勤[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11-22
【实施日期】 2005-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厅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各类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本意见转发至你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于12月中旬报告我厅。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每年新学期开学时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在当前新形势下,学校的安全工作状况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沁源“11.14”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一些学校安全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诸多薄弱环节。血的教训给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不可丝毫懈怠。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地、各中小学学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抓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使安全知识进课堂。要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能力的不同,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模拟事故和自救互救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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