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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石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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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石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黄石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兴龙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董尚荣 副市长
      朱中华 副市长
      周蔚芬 副市长
      程德新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胡 超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汤明华 黄石军分区参谋长
  成 员:罗祖均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夏祖乔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应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华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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