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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平凉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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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5〕162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平凉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5〕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市交通局《平凉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平凉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城市出租车市场的管理,促进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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