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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德阳市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交发[2005]106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德阳市收费经营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


德阳市交通局、物价局:
  你们《关于德(阳)茂(县)公路绵竹段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事宜的请示》(德交[2005]231号)和《关于德(阳)中(江)公路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事宜的请示》(德交[2005]236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精神,我省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收文[B2005]第2269号阅办文件)。现结合你市收费经营公路项目的实施情况,将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  一、现有收费经营公路项目概况
  (一)县道101线德(阳)茂(县)公路绵竹段58公里,其中:一级公路31公里,二级公路27公里(含汉旺大桥424米),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166号文批准正式收费,在主线设孝德、绵竹2个收费站;在支线设拱星1个收费站。
  (二)省道106线德(阳)中(江)公路38.8公里,二级公路,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计[1999]203号文批准按收费经营项目收费,设马鞍山1个收费站。
  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折算系数│
  ├───────┼───────────────────────┼────┤
  │ 一类客货车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   1 │
  │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
  ├───────┼───────────────────────┼────┤
  │ 二类客货车 │8座至19座客车;                │   2 │
  │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
  ├───────┼───────────────────────┼────┤
  │ 三类客货车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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