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公布2005年第3季度上海市防盗保险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公布2005年第3季度上海市防盗保险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  防盗保险柜即在规定时间内抵抗规定条件下非正常进入装有机械、电子锁具(包括密码锁、IC卡锁等)的柜体。防盗保险柜属耐用消费品,其使用年限很长,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防盗保险柜正越来越多地走入一般家庭。
  2005年3季度,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防盗保险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全市26家企业生产经销的26种产品,合格12种,抽样合格率仅为46.2%。其中:本市产品10种,合格9种,外省市产品16种,合格3种。
  本次抽查,依据与防盗保险柜产品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0409一2001《防盗保险柜》和行业标准GA/T 73一1994《机械防盗锁》重点对防盗保险箱产品的抗破坏能力、功能、固定装置、隙缝、机械锁、电子锁等性能进行了检测,抽查发现,抗破坏能力、机械锁(包括结构、锁扣盒、锁舌伸出长度、开启精度、转向片尺寸等)、缝隙、固定装置等不合格是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抗破坏能力不合格。抗破坏是消费者对防盗保险柜的基本要求,也是防盗保险柜区别于其他橱柜应当具备的性能,具体包括两方面指标:抗开孔能力、抗打开柜门能力。标准规定,安全级别最低的A1类防盗保险柜在普通手工工具等作用下,应能确保在15分钟内不被打开,本次抽查,有12种产品在15分钟内被打开,其中北京古林机电制造中心生产的“GOOLIN”牌 FDB-QB-GL保险箱,在5分46秒内即被打开。企业在生产中为降低成本减薄钢板厚度,减少对锁具的必要防护,是造成防盗保险柜不防盗的主要原因。
  机械锁结构、机械锁锁扣盒(板)检查不合格。主要表现为企业为降低制造成本,采用价廉的单排弹子结构  固定装置不合格。标准要求A1类防盗保险柜质量小于340公斤时应有安装固定孔、配备固定件及指导固定的说锁芯,同时锁扣盒(板)与门框连接缺少对锁具的有效防护。直接后果是会降低防盗保险箱锁的防盗、防破坏能力。
  隙缝检验不合格。柜门和门框的隙缝过大,会降低产品的防撬功能。
明书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