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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开展“百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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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发〔2005〕155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开展“百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开展“百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开展“百日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圆满完成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及春运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1·16”及自治区公安厅“11·18”紧急电话会议精神,抓好春运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2005年11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日止的一百天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期间,圆满完成春运工作,达到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死亡事故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为2006年全年交通管理工作奠定一个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 泉(副市长)
  副组长:郝光东(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崔存厚(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赛钢(市安监局局长)
  张治中(市交通局纪检书记)
  毕力格(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戴 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白 河(市公安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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