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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大学等12所普通高校参加2006年上海市春季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大学等12所普通高校参加2006年上海市春季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你们《关于参加上海市2006年春季高校招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和上海中华职业学院共12所高校参加上海市2006年春季高校招生改革试点。本次招生层次为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计划2725名;其中本科1230名、高职(专科)1495名。
  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过市教委审批或同意备案的专业。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资格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的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有本市高中阶段学籍的蓝印户口或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人才并持有本市居住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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