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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212线西充至南部界牌垭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交发[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国道212线西充至南部界牌垭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的批复


南充市交通局、物价局:
  你们《关于国道G212线西充县城至阆中界经营性收费公路实施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有关事宜的请示》(南市交[2005]197号)收悉。根据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精神,我省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收文[B2005]第2269号阅办文件)。现将国道212线西充县城至南部界牌垭经营性收费公路调整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及标准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  一、国道212线西充县城至南部界牌垭经营性收费70.8公里一级公路,经省交通厅和物价局川交公路[2004]226号文批准正式收费,收费期限从2001年2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止。设义兴和金星2个收费站。
  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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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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