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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静宁县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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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5〕163号
【发布日期】
2005-11-23
【实施日期】
2005-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静宁县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5〕163号
静宁县人民政府: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现将市林业局《关于静宁县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请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专题报告市政府。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静宁县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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