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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及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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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国税发[2005]322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5-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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