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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气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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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5-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气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冬季以来,由于天然气气源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为切实加强燃气供应工作,保障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天然气供应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天然气供应形势十分严峻,气源不足和冬季用气量增加明显,供需矛盾十分突出。11月15日以来,中国石化集团日供我省管道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左右,与全省实际需求有较大缺口。随着冬季和“两节”的到来,用气量将大幅度增加,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由于天然气资源短缺,有的城市燃气不能正常使用,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一些重要公共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同时也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对此,各市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山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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