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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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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发﹝2005﹞59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5-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十月以来,内蒙、安徽、湖北、湖南、辽宁、新疆、宁夏、云南等省(自治区)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首次证实人感染发病死亡,全国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11月17日与我州毗邻的云南省楚雄市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对我州防控工作构成极大威胁。11月23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州委吴靖平书记、州委副书记、州长张支铁等州领导就我州禽流感防控工作电话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进一步部署和安排,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走向,结合我州的实际,现将我州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如下,请各地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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