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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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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所一[2005]117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5-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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