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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绵府函[2005]196号
【发布日期】 2005-11-24
【实施日期】 2005-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
绵府函[2005]19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绵阳”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应用科学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监管新体系。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长效监管机制和安全工作新格局;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使特种设备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伤亡事故率控制在省政府规定范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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