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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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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5〕161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省测绘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09号,以下简称 《条例 》),加强对我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与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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