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发〔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盘政发〔200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5)3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业普查工作的意义
  这次农业普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查清第一次农业普查以来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