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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都府办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的通知
都府办发[2005]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各驻县单位:
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

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炎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
  都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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