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的通知 都府办发[2005]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部门,各驻县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都昌县森林火灾扑救紧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炎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 都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