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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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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现就做好我市近期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通过法制、政策、制度、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等措施,建立政府推动、市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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