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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交运安字[2005]106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8月上旬,《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下达后,我厅即召开了全省交通局长会议,专题部署清理整顿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工作。11月上旬,省运管局到各设区市调查了解清理整顿情况并召开全省运管处长会议听取清理整顿挂靠经营工作进展的情况汇报。从目前情况看,各市已普遍进行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大多数市已经成立了相关领导工作机构,制订了工作方案,有的市、县已结合当地实际,开始采取清理脱钩、产权转让、股份制改造、公司化经营等多种方式对挂靠经营进行清理整顿。37号文件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占全省营运客车70%的11000多辆客车已按统一规定办理了承运人责任险,GPS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正在启动,《江西省道路旅客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江西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期限管理规定(试行)》已由省运管局印发施行。总体看来,清理整顿工作平稳,但进度较缓慢,各地发展不平衡,与原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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