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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04年度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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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发[2005]88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04年度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决定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为表彰和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市政府令(2002)38号)规定,经专家评审、公示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9QSZ-3000型自走式青(黄)贮饲料收获机》等29个项目颁发2004年度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一等奖获奖项目(3项)
  (一)9QSZ-3000型自走式青(黄)贮饲料收获机项目。
  获奖单位:新疆机械研究院
  获奖个人:周卫华、靳范、阿力木.买买提吐尔逊、郭志宏、喀德尔.克里木、孙国生、李林、孙晓安、任宏春、冯国祥、吴桂新、袁正军
  (二)HRB400热轧带肋钢筋开发项目。
  获奖单位: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中心、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获奖个人:孙怀安、雷洪、王新成、韩文峰、陈海军、冯跃平、陈跃军、刘洛非、胡洪林
  (三)糖的双环亚磷酸酯金属配合的合成及结构研究项目。
  获奖单位:新疆大学
  获奖个人:曹玲华、刘育亭、周传健、张林、连召斌、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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