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补充内容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5]134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补充内容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1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广西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补充内容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