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个体经营者申办《水路运输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港航[2005]297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个体经营者申办《水路运输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局(委、办):
  为加强对水路运输个体经营者的规范管理,保障运输生产安全,根据《上海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个体经营者申办《水路运输许可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个体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区(县)交通局主管部门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