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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经委机关办文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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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经办[2005]420号
【发布日期】
2005-11-25
【实施日期】
2005-11-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经委机关办文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
本委各处室:
为贯彻实施《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规范地向市档案局现行文件中心报送可公开的现行文件,确保现行文件运作过程的安全,特作以下补充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现行公文的拟制按《市经委机关办文制度》不变,同时必须在《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发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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